2018年6月,根据《消费品安全改进法》(CPSIA)第104(b) (1)条,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针对高脚椅出台一项强制性规定,即联邦法规16 CFR 1231。在委员会发布最终规定时,自愿性标准的现行版本采用ASTM F404-18标准。2021年1月4日,ASTM通知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它再次修订了高脚椅的自愿性标准,并于2020年10月1日批准了ASTM F404-20标准。根据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工作人员对ASTM F404-20的审查,委员会同意修订后的自愿性标准成为强制性标准。最终规定将于2021年7月3日生效。
自公布现行的ASTM F404-18强制性标准以来,ASTM已对高脚椅标准进行了两次修订。 ASTM F404- 20 包括几项实质性修订,用于澄清现有要求的具体内容,以及不改变标准中 的实质性要求或影响安全性的编辑修订。
实质性修订 ASTM F404-20包含对现行强制性标准的实质性修订,以区分两种类型高脚椅的性能 要求和试验方法:
根据制造商的说明,能调整位置的高脚椅和高脚椅配件建议仅适用于能够独立坐直(大约6个月)或体重超过20磅(9.1公斤)的儿童(以下称为直立座位高脚椅)及
在制造商推荐的使用位置能调整位置的高脚椅和高脚椅配件,供无法独立坐直(出生至大约6个月)或体重不超过20磅(9.1公斤及以下)的儿童使用,当调整到制造商推荐的最大负重使用和/或调整位置,对每个方向进行试验(此处称为斜靠座位高脚椅)
ASTM F404-20提供了试验斜靠座位高脚椅稳定性的新要求和相关试验方法。
性能要求
稳定性试验方法
静载荷试验方法
高脚椅座位
步级/脚踏
高脚椅托盘
动态高脚椅试验方法
非实质性变化
ASTM F404-20还包括一些属于编辑性质的细小补充和修订,不改变标准的任何实质 性要求。由于它们没有改变任何实质性要求,这些修订对高脚椅的安全性没有影响,包括:
参考文件:
章节 | 变化 |
2.3 | 添加对ANSI Z535.1安全颜色2.4的参考(与用于区别警告标签的安全颜色参考ANSI标准的其他ASTM标准一致) |
2.4 | 添加对新试验设备——民用航空医学研究所(CAMI)婴儿假人Mark II和CAMI新生儿假人的参考,用于斜靠座位高脚椅新的稳定性试验 |
术语
章节 | 变化 |
3.1.7.2 | 一项新说明,座位抬高且在设计或推广中强调婴幼儿进食或喂食,或显示在餐桌附近等产品都被视为属于高脚椅标准的范围 |
3.1.21 | 通过校准的力计或自重施加的垂直向下力量载荷。重量或其他方法 |
校准和标准化、一般要求和性能要求 ASTM对ASTM F404-20中关于校准和标准化、一般要求和性能要求的 章节进行了一些编辑修改,以澄清规定并与其他ASTM标准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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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日,俄勒冈州发布俄勒冈州行政规则(OAR),宣布《无毒自由法案》的最终实施阶段。
2015年,俄勒冈州通过了《无毒儿童法案》。该法案要求在俄勒冈州销售的儿童产品的制造 商报告含有一种或多种儿童健康高度关注化学物质清单(HPCCCH)的产品,如果HPCCCH被 发现在这些产品中的含量达到或高于特定水平。最终,制造商必须从某些产品中去除这些化学物质或寻求豁免。
俄勒冈州卫生局(OHA)无毒儿童计划负责实施该法案。俄勒冈州卫生局针对制造商达到 法律合规发布了具体规则。 经过第一至第三阶段,相关部门确定了规则和规则制定过程。
第一阶段确定了儿童健康高度关注化学物质(HPCCCH)清单,以及今后可以更新 该清单的标准。
第二阶段建立了详细的制造商报告要求和负责提供产品通知实体的优先顺序。
第三阶段规定了针对三个特定类别的儿童产品(三岁以下幼儿;“可放入口中”的物品和儿童化妆品)制造商的详细要求,自2021年3月1日起生效。因此,特定类别儿童产品的制造商必须将从这些类别的产品类型中去除HPCCCH,或在产品制作过程中用其他替代品来取代HPCCCH, 或已获得主管部门批准 的豁免。
此外,第三阶段:
制定规则,以确保制造商可在2022年1月1日之前履行义务
针对制造商申请豁免去除或替代HPCCCH的要求制定规则
第三阶段未增加或删除任何儿童健康高度关注化学物质(HPCCCH)。
对应的俄勒冈行政规则也是新制定的,用于指导制造商遵守相关要求。完整的规则请参阅:OAR 333-016,从333-016-2001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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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拿大,如发现消费品有危险,产品将被召回并公布在加拿大卫生部网站 的召回和安全警示数据库中,该网站每天更新。2020年11月17日-2021年4月16日的加拿大产品召回汇总如下:
危险 | 频次 |
跌落危险 | 6 |
火灾危险 | 20 |
受伤危险 | 16 |
烧伤危险 | 5 |
化学危险 | 11 |
窒息危险 | 6 |
其他危险* | 23 |
*其他危险包括频次均低于4次的火灾危险、电击危险、倾翻危险、诱捕危险、健康问题、碰撞危险、烫伤危险、物质危险、勒颈危险、爆炸危险、窒息危险、缠绕危险和割伤危险。
产品类别 | 频次 |
体育用品/设备 | 5 |
儿童产品 | 16 |
化学品 | 6 |
家居用品 | 22 |
工具和电气产品 | 11 |
其他类别^ | 20 |
^其他类别包括频次均低于4次的配件、化妆品/身体护理产品、食物接触材料、家用电器、青少年产品、家具、玩具和其他产品。
完整列表请点击这里
2021年3月15日,比利时颁布2021年2月17日皇家法令,用于规范食品接触金属和合金。 它没有具体规定生效日期;因此,应将其颁布日期2021年3月15日视为生效日期。
2021年3月15日,比利时卫生、食
品链安全与环境联邦公共服务局(FPS)颁布法令,以规范拟接触食物的金属和合金材料和物品。该法令适用于以下最终状态的全部或部分由金属或合金制成的食品接触材料和物品,无论其是否有表面涂层:
拟与食品接触;或
已经与食品接触并以此为目的;或
在正常或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可以合理预期会接触到食物或将其成分转移到食物中。
根据本法令,金属和合金材料和物品的制造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欧洲委员会第1935/2004号框架规范
关于良好操作规范的欧盟第2023/20065号法规
1992年5月11日比利时皇家法令
本法令采用了欧洲理事会决议CM/Res (2013) 9“用于食品接触材料和物品的金属和合金” 的特定迁移限制(见下表1)。试验方法和说明见2021年2月17日皇家法令的指南部分。
名称 | 特定迁移限制(毫克/千克食物) |
铝 | 5 |
锑 | 0.04 |
银 | 0.08 |
铬 | 0.25 |
钴 | 0.02 |
铜 | 4 |
锡 | 100 |
铁 | 40 |
镁 | - |
锰 | 1.8 |
钼 | 0.12 |
镍 | 0.14 |
钛 | - |
钒 | 0.01 |
锌 | 5 |
砷 | 0.002 |
钡 | 1.2 |
铍 | 0.01 |
镉 | 0.005 |
锂 | 0.048 |
汞 | 0.003 |
铅 | 0.01 |
铊 | 0.0001 |
本法令要求出具合格声明,且该声明必须包含以下信息:
制造或者进口这些材料和物品或拟用于制造这些材料和物品的物质的经营者的身份和地址
用于制造材料和物品的金属和合金的标识;
声明日期;
确认材料和物品符合欧盟另一成员国、土耳其或作为EEA协议缔约方的EFTA国家发布的有关金属和合金的法令或其他法律的适用要求,以及欧盟第1935/2004号法规要求
提供足够的信息,使下游经营者能够确保遵守限值规定
通过实验数据或对特定迁移限值的理论计算,提供食品中限制金属的充分信息
有关材料或物品使用的规范,如:
拟与其接触的食品的种类
与食品接触的加工和储存的持续时间和温度
与食物接触的表面/体积比,用于确定材料或物品是否合格
注:对于所有尚未被视为最终产品的产品,必须至少要完成以上合格声明第1、2、3、5条的工作。如果原材料、处理、使用、生产过程等未发生任何修改,合格声明最长有效期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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