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号,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通过了联邦公报83 FR 30837中的最终法案16 CFR 1237,将采用ASTM F2460-18安全座椅安全标准。新标准正式生效后,将成为安全座椅的强制安全法规。(请参考 test)
为降低安全座椅的受伤几率,最终法案采用了新发布的ASTM F2640-18安全座椅消费品要求,安全座椅的定义以下:
青少年座椅,可放置在成人座椅上,将儿童升降至标准餐桌高度
容纳放置五岁以下儿童,用于喂食
可以调整高度和倾斜度的安全座椅
为了确保家用及餐厅使用安全座椅的安全,新采用的规则还对操作使用提出要求。最终法案将于2020年1月2号正式生效。
2018年6月26号,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通过了联邦公报83 FR 29672的16 CFR 1235 关于婴儿更换设备的安全标准。
为提高婴儿更换设备的安全系数,法案采用了ASTM F2388-18家用婴儿更换设备安全标准,婴儿更换设备定义如下:
尿布更换台
尿布更换台配件
尿布更换附加设备
曲面隔尿垫
安全标准提出了婴儿更换设备的危害类别,并对结构完整程度、约束系统完整程度以及标签和说明书材料警示内容设定了要求。
该标准将于2019年6月26号正式生效。
2018年6月22号,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通过了联邦公报83 FR 30837中的最终法案16 CFR 1252,免除了部分木制品(EWP)的铅、重金属和邻苯二甲酸盐含量第三方检测要求。 (请参考test)
新标准规定部分木制品(EWP)无需进行关于铅、ASTM F963规定物质或特定领苯二甲酸盐含量的第三方实验室测试,包括未加工、未抛光、原木制作或消费前废弃木料制作的木制品,比如木屑板,硬木胶合板和中密度纤维板。未加工木制品,未抛光木制品,原木制品和消费前废弃木料制品的定义如下:
未抛光木制品:制作过程中不对表面进行任何处理的木制品
未加工木制品:制作过程中不添加面漆的木制品
原木:未被循环利用过的原木、纤维、木片或木层
消费前废弃木料:制作过程中回收的木料
请知悉,虽然已不再要求进行相关测试,但制造商仍然对以上物质含量负有合规责任。最终法案已于2018年7月23号正式生效。
2018年4月,华盛顿州生态环境部门(DoE)和卫生部门(DoH)针对全氟烷基磺酸盐发布了一项临时化学品行动计划(CAP)。
行动计划指出全氟烷基磺酸盐具有持久性、生物积累性以及毒性,并列出了其对人体及生态环境可能造成的危害。为了减少和消除使用这类有害化学物质的副作用,计划提出了四个建议措施:
通过立法,对饮用水中的全氟烷基磺酸盐含量设定限制,确保饮用水安全
通过设定土地和地下水清洁度标准,对全氟烷基磺酸盐污染进行管控
减少消防泡沫中的全氟烷基磺酸盐含量,以保护饮用水源
调查其他全氟烷基磺酸盐污染源头
全氟烷基磺酸盐的最终化学品行动计划预计将在2018年底完成。
2018年3月20号,旧金山市县政府通过了一项 新法规 (文件号码:171317),旨在禁止旧金山市内新毛皮类服装和配饰的销售和制作。
禁令适用于除皮革制品、羊皮产品、非服装类产品和二手产品外的所有在实体店或网上店铺销售的毛皮类产品(定义如下)。
皮毛指动物外皮或包含毛发、绒头织物、已加工或未加工毛皮纤维的部分
毛皮产品指任何穿戴用的服饰或配件,包括但不限于包袋、鞋类、帽子等。
新禁令法规将于2019年1月1号正式生效。在法规宣布前购置的毛皮产品可销售至2020年1月1号。
2018年7月11号, 玩具法规修订案(磁铁玩具)SOR/2018-138已获通过并在加拿大政府公报发布。修订案旨在对照美国和欧盟法规对磁铁玩具安全要求进行调整。
磁铁玩具法规设立目的在于减少吞咽危险,目前已发生数起对儿童肠组织造成严重伤害的事件,玩具法规SOR/2011-17的修订案由此应运而生。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更新定义
限制磁铁玩具或玩具中磁铁零配件的尺寸和吸引力
新增磁铁玩具要求:任何磁铁玩具或磁铁小部件的磁通量必须低于0.5 T2mm2 ,并贴附合理警示,以下磁铁零配件除外:
影响汽车、继电器、播放器和其他磁铁玩具电子零配件操作,并且该磁铁属性不构成玩具娱乐或学习功能
磁力与电力教育类实验器具,适用于八岁以上儿童
新增磁铁玩具、磁铁零部件和磁通量指数测试方法
最新玩具法规将于2019年1月11号正式生效。
2018年6月19号,欧盟在欧盟官方刊物发布非法定一致决议2018/C 215/11, 敦促欧盟委员会积极主动在欧盟成员国实施食物接触材料法规。
决议主要内容总结如下:
制定并重点执行欧盟针对13种非协调食品接触材料(FCMs)的详细措施,包括黏合剂、软木塞、橡胶、玻璃、离子交换树脂、金属和合金、纸与纸板、打印墨水、硅树脂、纺织品、油漆和涂料、蜡和木材
深入调查和研究食品接触纸和纸板的矿物油污染防治
在现行法规中,食品接触材料生产过程中非有意添加物(NIAS)的出现应被纳入考量和评估
强化REACH法规系统的一致性,以确保REACH收录的有害化学物质在食品接触材料法规中也同样得到限制
设立标签强制规定,和纳米材料相关法规
扩充各类别食品接触材料法定声明书(DoC)的要求
在欧洲,检测出危险的消费品将被召回,并公示在每周更新一次的快速预警系统中。2018年1月至6月的欧洲产品召回事件总结如下:
危险类别 | 频次 |
化学危险 | 275 |
窒息危险 | 175 |
电击危险 | 127 |
受伤危险 | 80 |
火灾危险 | 56 |
其他危险* | 116 |
*其他危险指频次低于40的燃烧危险,切割危险,溺水危险,截留危险,环境危害,听力危险,微生物危险,视力危险,绳索窒息危险。
产品类型 | 频次 |
玩具和儿童护理用品 | 331 |
化妆品/身体护理 | 94 |
照明工具 | 65 |
纺织品/服装/家纺 | 62 |
计算机/音频/视频/其他电子产品及零配件 | 46 |
其他类别^ | 124 |
^其他类别指频次低于45的蜡烛和燃烧器具配件,消费类化学品,眼镜,食品接触材料,鞋类,家具,家用电器(吹风筒,熨斗等),家居用品(非食物接触),珠宝手表或其他时尚配饰,个人防护器具(眼部防护除外),运动用品/器具。
2018年6月,欧洲标准化委员会发布EN 71-1修订案。最新版本的法案 (EN 71¬1:2014+A1:2018)引入了针对绳索玩具和弹射玩具机械危险方面的法规要求。
主要修改总结如下:
对部分飞行玩具、吊索玩具及弹射弹弓类玩具扩大定义范围并增添新要求
对EN 14682绳索和拉带玩具增添新要求和参照物
对例如吸盘类产品的主要部件增添新要求
引入动能密度原理评估弹射端的储存动能,并增添新要求
对飞行玩具增添新要求,包括含旋翼、螺旋桨的玩具和部分遥控类飞行玩具
阐明电力电缆要求
增添针对放置在摇篮、小床或婴儿车上的玩具的新要求
增添针对带绳索雪橇的新要求
更新警示标签要求
更新测试方式
其他编辑类修改
该修订案将与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保持一致,均为强制性法规。
2018年6月,欧洲标准化委员会发布EN 71-3修订案。最新版本的法案(EN 71-3:2013+A3:2018)融入了欧盟法令2017/738中对铅元素迁移限制的修改。(请参考 test)
铅迁移限制修改如下:
铅含量限制 (mg/kg) | |||
类别 2 干燥,易碎,粉末状或柔软的玩具材料 | 类别 2 液体状或黏性玩具材料 | 类别 3 可刮去的材料 | |
目前铅迁移限制(EN 71-3:2013+A2:2017) | 13.5 mg/kg | 3.4 mg/kg | 160 mg/kg |
更新后的铅迁移限制(EN 71-3:2013+A3:2018) | 2.0 mg/kg | 0.5 mg/kg | 23 mg/kg |
除了铅迁移限制,测试方法也得到更新。该修订案将与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保持一致,均为强制性法规。
2018年4月18号,印度尼西亚通过国际贸易组织(WTO)通报发布了关于食品接触纸类材料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草案。
国家标准草案要求在印尼境内生产或进口、分销或销售至印尼的食品接触纸类产品符合SNI 8218:2015标准,并从具备许可证资质的机构或组织(LSPro) 处获取SNI标志。
草案涉及的纸类材料和产品含有以下HS码和ICS号:
HS 4804.39.20, HS 4804.42.10, HS 4804.49.10, HS 4804.52.10和HS 4804.59.10
HS 480439, HS 480442, HS 480449, HS 480452 和 HS 480459
ICS 55.040, 67.250 和 85.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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