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tember 2023



North America News

On 14 & 16 August 2023, the CPSC published the final rules 16 CFR 1309 and 16 CFR 1310 for the ban of crib bumpers and inclined sleepers for infants, pursuant to the Safe Sleep for Babies Act of 2021.

The effective dates of these rules were 13 September 2023 and 15 September 2023, respectively.

On 14 & 16 August 2023, two final rules were issued by the CPSC in the United States to codify the ban of crib bumpers and inclined sleepers for infants, pursuant to the Safe Sleep for Babies Act of 2021, H.R. 3182, Public Law 117-126.

Important information related to the two rules is as below.

Ban of Crib Bumpers (16 CFR 1309) Definition of crib bumper per the rule: Crib bumper: (1) Means any material that is intended to cover the sides of a crib to prevent injury to any crib occupant from impacts against the side of a crib or to prevent partial or complete access to any openings in the sides of a crib to prevent a crib occupant from getting any part of the body entrapped in any opening; (2) Includes a padded crib bumper, a supported and unsupported vinyl bumper guard, and vertical crib slat covers; and (3) Does not include a non-padded mesh crib liner.

Banned Hazardous Product: Any crib bumper, regardless of the date of manufacture, is a banned hazardous product under section 8 of the Consumer Product Safety Act.

Effective Date: The effective date of this rule was 13 September 2023.

Ban of Inclined Sleepers for Infants (16 CFR 1310) Definition of inclined sleeper for infants per the rule: Inclined sleeper for infants means a product with an inclined sleep surface greater than ten degrees that is intended, marketed, or designed to provide sleeping accommodations for an infant up to one year old.

Banned Hazardous Product: Any inclined sleeper for infants, regardless of the date of manufacture, is a banned hazardous product under section 8 of the Consumer Product Safety Act.

Effective Date: The effective date of this rule was 15 September 2023.

Please note that the ban of inclined sleepers for infants and crib bumpers has been effective since 12 November 2022 under the Safe Sleep for Babies Act 2021.

2023 年 9 月 21 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发布了《纽扣电池或纽扣电池及含此类电池的消费品安全标准》的直接最终法规,编入 16 CFR 1263。如概述所述,所有含纽扣电池或纽扣电池的消费品都必须符合 ANSI/UL 4200A-2023 标准。受本直接最终法规中性能和标签要求限制的消费品必须经过测试和认证,以符合直接最终法规的要求。

直接最终规则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生效,除非委员会在 2023 年 10 月 5 日之前收到重大不利意见。

同日,委员会还单独发布了一项最终规则,以制定纽扣电池或纽扣电池包装的标签要求,因为这些类型的产品不属于 UL 4200A-2023 的范围。

本规则于 2024 年 9 月 21 日生效。2024 年 9 月 21 日之后生产或进口的钮扣电池或纽扣电池包装必须遵守本最终规则。

含钮扣电池或纽扣电池消费品的强制性标准

2023 年 9 月 21 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发布了《纽扣电池或纽扣电池及含此类电池的消费品安全标准》(16 CFR 1263)的直接最终规则。委员会认定,最近大幅修订的一项自愿性标准(ANSI/UL 4200A -2023《纽扣电池或纽扣电池产品安全标准》)符合《里斯法》关于纽扣电池或纽扣电池消费品性能和标签的要求。

根据 "里斯法",任何拥有或需要纽扣电池或纽扣硬币电池的消费品都被视为 "含有纽扣电池或纽扣硬币电池的消费品"。无论电池是供消费者更换、与产品预先包装在一起还是单独出售,这一定义都是正确的。符合 ASTM F963(玩具安全标准)的 14 岁以下儿童玩具,以及委员会认定不会造成吞食危险的纽扣电池或纽扣电池(如锌空气纽扣电池或纽扣电池)不在此范围内。

直接最终规则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生效,除非委员会在 2023 年 10 月 5 日之前收到重大不利意见。

根据 ANSI/UL 4200A-2023 标准,主要分为以下两大类:

性能评估: 儿童在操作产品时不能轻易接触到按钮/硬币电池。 ANSI/UL 4200A-2023 规定,必须使用螺丝刀或硬币等工具,或通过至少两个单独且同时的动作才能接触到电池仓。消费类产品还必须经过一系列性能评估,模拟预期使用和非预期使用的合理情景。产品应能在不释放或暴露电池的情况下进行机械滥用测试。

标签: 此外,该标准还规定,含有钮扣电池或纽扣电池的消费品必须贴有适当的标签。标签旨在明确说明吞食电池的危险,建议消费者将新电池和旧电池放在儿童拿不到的地方,如果吞食电池,应立即就医。

纽扣电池或纽扣电池包装的标签要求 由于纽扣电池或纽扣电池包装不属于 UL 4200A-2023 的适用范围,委员会还根据 Reese's 法的要求,单独发布了一项最终规则,规定了纽扣电池或纽扣电池包装的标签要求。

一般来说,钮扣电池或纽扣电池包装的主要显示板上必须永久性地标注易于注意的警告语句,警告语句必须使用规定格式和字体大小要求的英文。

所要求的警告声明旨在提醒消费者注意吞食电池的危险,建议消费者将新电池和废旧电池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如果误食电池应立即就医,并提供治疗信息热线。

要求中还包括其他与安全有关的说明,建议消费者将电池保存在原包装中,直至准备使用,并提供如何正确处理电池的说明。

本规则于 2024 年 9 月 21 日生效。2024 年 9 月 21 日之后生产或进口的钮扣电池或纽扣电池包装必须遵守本最终规则。

在美国,一旦发现消费品存在危险,就会进行召回,并在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网站上的 "近期召回"中公布,该网站每天更新。2023 年 8 月 1 日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的美国召回情况概述如下:

危险

频率

火灾危险

7

烧伤危险

7

伤害危险

4

撕裂危险

4

坠落危险

3

眼睛刺激风险

3

化学危害

2

皮肤刺激风险

2

其他危害*

6

*其他危险包括接触燃烧烟道气体的危险、窒息危险、窒息危险、窒息危险、爆炸危险和勒死危险,发生频率低于 2 次。

产品类别

频率

家用电器

5

家具

3

家居用品

3

化学品

3

电器

2

体育用品/装备

1

玩具和儿童护理产品

1

电脑 / 音频 / 视频 / 其他电子产品及配件

1

织物 / 纺织品 / 服装 / 家纺

1

防护设备

1

工具和硬件

1

户外生活用品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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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拿大,一旦发现消费品存在危害,就会进行召回,并在加拿大卫生部网站上的 "召回和安全警报数据库"中公布,该数据库每天更新一次。2023 年 8 月 1 日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期间加拿大的召回情况汇总如下:

危险

频率

火灾危险

6

化学危害

5

烧伤危险

5

坠落危险

3

割伤危险

3

过敏风险

3

伤害危险

2

窒息危险

2

微生物危害

1

健康风险危害

1

死亡风险

1

影响危害

1

产品类别

频率

食品

8

家用电器

3

身体护理/化妆品

2

玩具和儿童护理产品

2

家居用品

2

家具

2

电器

2

珠宝

1

工具和硬件

1

织物 / 纺织品 / 服装 / 家纺

1

电脑 / 音频 / 视频 / 其他电子产品及配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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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rope News

2023 年 8 月 1 日,英国商业和贸易部宣布,打算无限期延长企业使用 CE 标志的时间,超过即将到来的 2024 年 12 月 18 条法规的最后期限。

2023 年 8 月 1 日,联合王国(UK)政府宣布,在即将到来的 2024 年 12 月截止日期之后,将无限期延长对 CE 标志的认可,以便在英国市场上销售各种商品。

这些更新适用于隶属于商业和贸易部的 18 项法规,具体如下:

  • 玩具

  • 烟火

  • 休闲船和个人水上摩托

  • 简单压力容器

  • 电磁兼容性

  • 非自动称量仪器

  • 测量仪器

  • 测量容器瓶

  • 电梯

  • 用于潜在爆炸性环境的设备(ATEX)

  • 无线电设备

  • 压力设备

  • 个人防护设备(PPE)

  • 燃气用具

  • 机械

  • 户外设备

  • 气溶胶

  • 低压电气设备

On 11 August 2023, a new Regulation (EU) 2023/1627 amending Annex I to Food Contact Plastic Regulation (EU) No 10/2011 was published by the European Union.

On 11 August 2023, the European Union published the 17th amendment (Regulation (EU) 2023/1627 ) to Food Contact Plastic Regulation (EU) No 10/2011. This new amendment adds a substance (bis(2-ethylhexyl) cyclohexane-1,4- dicarboxylate (DEHCH)) as an authorized substance which can be intentionally used as an additive in poly(vinyl chloride) (PVC) at up to 25 % w/w in contact at room temperature or below with foods for which food simulants A (10% Ethanol) or B (3% acetic acid) are assigned in Table 2 of Annex III.

The 17th amendment entered into force on 31 August 2023.

欧盟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POP) 修订条例现在包括 PFHxS 及其盐类和 PFHxS 相关化合物。这项新修订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生效。

2023 年 8 月 8 日,欧洲联盟(欧盟)出台了第(EU) 2023/1608 号法规,对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第 (EU) 2019/1021 号法规(POP 重订法规,截至 2023 年 6 月的合并版本)附件 I 的 A 部分进行了修订。该修正案包括全氟己烷磺酸 (PFHxS)、其盐类和 PFHxS 相关化合物,但中间用途或其他要求除外。

下表概述了重要方面的修订情况。

物质

范围

要求

PFHxS 及其盐类

物质、混合物或物品

≤ 0.025 毫克/千克

PFHxS 相关化合物

物质、混合物或物品

≤ 1 mg/kg (所有 PFHxS 相关化合物之和)

全氟己烷磺酸、其盐类和全氟己烷磺酸相关化合物

将用于或用于制造其他灭火泡沫混合物的浓缩灭火泡沫混合物

≤ 0.1 mg/kg (委员会将在不迟于 2026 年 8 月 28 日对这一要求进行审查和评估,以确定是否有可能加强这一限制)。

请注意:

"全氟己烷磺酸(PFHxS)、其盐类和与全氟己烷磺酸有关的化合物 "是指

  • 全氟己烷磺酸,包括其任何支链异构体

  • 其盐类

  • 与 PFHxS 有关的化合物,为《公约》之目的,指任何含有化学分子 C6F13S- 作为其结构元素之一并可降解为 PFHxS 的物质。

第 2023/1608 号条例(欧盟)的生效日期为 2023 年 8 月 28 日。

欧盟委员会公布了一项法规草案,以取代现行的《欧盟玩具安全指令 2009/48/EC》。该草案目前正在公开征求意见,并将在欧盟理事会和议会进行进一步讨论。

2023 年 7 月 28 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新的《欧盟玩具条例》拟议草案,以取代现行的《欧盟玩具安全指令 2009/48/EC》。

该提案旨在加强玩具安全,标题为"欧洲议会和欧洲理事会关于玩具安全和废除第 2009/48/EC 号指令的条例提案"

在 2023 年 10 月 31 日之前,可通过题为"保护儿童免受危险玩具侵害,加强单一市场--修订《玩具安全指令》"的网站提交对该草案的反馈意见欢迎所有人就草案发表意见。反馈期结束后,欧盟理事会和议会将进一步讨论并批准该草案。 (在此过程中,草案可能会进一步修改)。

与现行的欧盟玩具安全指令 2009/48/EC 相比,本文件草案的主要变化概述如下。

1) 这些要求现在将在一项条例中列出,这意味着欧盟成员国不再需要将这些要求转化为本国的地方立法。

2)"数字产品护照"的概念包含了与产品合规性有关的关键细节,就像《产品符合性声明》中的细节一样。该 "护照 "将取代 "合格声明"。为确保其可访问性,它将通过一个数据源提供,最好位于玩具上或固定在玩具上的标签上。对于小型玩具,可在产品包装上显示。生态设计法规》已经建议使用 "数字产品护照",该法规规定了可持续性指控的标准。不过,这是首次将这一概念引入玩具,以涵盖安全和合格信息。欧盟委员会将建立一个中央数据库,保存护照信息。

3) 玩具不仅要对儿童的身体健康安全,也要对儿童的心理健康和认知发展安全,因为玩具可能对儿童的心理健康造成危害

4) 下文提出了更严格的化学品要求

- 目前对致癌、诱变和生殖毒性化学品(CMRs)的广泛禁令应扩大到包括被归类为内分泌干扰物、呼吸道致敏物质或特定器官毒素的其他有害物质,并提出有限的豁免。

- 该条例将允许更改化学物质的限值,这些限值可适用于所有类型的玩具,而不是像现行指令规定的那样,只适用于为 36 个月以下儿童设计的玩具。

- 亚硝胺和亚硝酸盐的限值进一步降低。

- 需要进行化学品安全评估,以评估玩具中各种化学品的集体接触所产生的补充风险。

5) 可以用象形图代替书面警告,从而无需将警告翻译成各种欧盟语言。

6) 制造商应收集和分析消费者的投诉

7) 在本条例生效之日起 30 个月后的第一个月的第一天之前投放市场的符合第 2009/48/EC 号指令的玩具,可继续在市场上销售,直至本条例生效之日起 42 个月后的第一个月的第一天(宽限期)。

在欧盟生产和供应玩具的企业应密切关注玩具安全法规的任何变化,并根据需要调整其做法,以确保其产品符合规定。

欧洲议会和理事会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颁布的第2023/1542 号条例(欧盟)涉及电池和废电池问题。该条例修订了第 2008/98/EC 号指令和第 2019/1020 号条例(欧盟),同时废除了第 2006/66/EC 号指令。

2023 年 7 月 12 日,共同立法者签署了关于电池和废电池的法案 (EU) 2023/1542,并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发布在官方公报上。该法规将有助于环境保护和资源效率,并修订了第 2008/98/EC 号指令(关于废物)和第 2019/1020 号法规(欧盟)(关于产品的市场监督和合规性),废除了第 2006/66/EC 号指令(关于电池和蓄电池)。

以下是新公布的立法中的一些要点:

  1. 扩大范围和类别:该法规扩大了电池的范围,并引入了五个类别:便携式电池、轻型运输工具 (LMT) 电池、启动、照明和点火 (SLI) 电池、工业电池和电动汽车电池。

  2. 对有害物质的限制:该法规继续限制在电池中使用汞和镉。它还引入了对便携式电池中铅的限制,并对每种物质规定了具体的重量限制。

  3. 碳足迹声明:要求电动汽车电池、LMT 电池和某些可充电工业电池提供碳足迹声明。随着时间的推移,对申报信息的要求将越来越严格。

  4. 回收成分证明文件:某些含有钴、铅、锂或镍的工业电池、电动汽车电池、LMT 电池和 SLI 电池需要提供文件,说明通过循环利用回收这些金属的百分比。

  5. 性能和耐用性要求:一般用途电池(不包括纽扣电池、可充电工业电池、LMT 电池和电动车电池)必须满足电化学性能和耐用性参数的最低值。

  6. 可拆卸和可更换性:便携式电池和 LMT 电池必须易于拆卸和更换。

  7. 固定电池储能系统的安全要求:固定式电池储能系统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文件应提供合规证明。

  8. 标签和标记:电池必须贴有包含一般信息的标签,从某一特定日期起,电池还必须标有二维码。此外,LMT 电池、容量大于 2 kWh 的工业电池和电动汽车电池必须有电子记录或 "电池护照"。

  9. 电池管理系统:电池管理系统中必须包含有关固定电池储能系统、LMT 电池和电动汽车电池的健康状况和预期使用寿命的信息。

  10. CE 标志:电池必须带有 CE 标志,并详细规定了合格评估程序和经济运营商的义务。

  11. 电池注册和收集目标:要求生产商对电池进行登记,并逐步提高便携式电池和 LMT 电池的强制收集目标。该法规还引入了电池中某些原材料的收集目标。

欧洲联盟(欧盟)委员会于 2023 年 7 月 26 日发布了第 (EU) 2023/1545 号法规,对化妆品法规 (EC) 1223/2009 的附件 III 进行了修改。该修订涉及化妆品中香料过敏原的强制性单独标签要求,引入了新物质,并更新了对已列入清单的特定香料过敏原的限制。

欧盟委员会于 2023 年 7 月 26 日发布了第(EU) 2023/1545 号法规,对化妆品法规 ( EC ) 1223/2009的附件 III 进行了修订。此次更新的目的是通过纳入新物质和修订对现有香料过敏原的限制,加强对化妆品中香料过敏原的个别标签要求。

过去,欧盟第 1223/2009 号化妆品法规规定,必须在化妆品成分列表中披露 24 种香料过敏原,并要求单独标注。在欧盟委员会要求更新单独标注的香料过敏原清单后,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进行了彻底审查。2022 年 9 月 15 日,欧盟通过向世贸组织通报的委员会条例草案,在化妆品中引入了 56 种新发现的香料过敏原。SCCS 就该法规草案提出了意见(SCCS/1459/11)。2023 年 7 月 26 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化妆品条例》的新修正案,其中包括 45 个新条目,修订了 17 个现有条目,并从附件中删除了 10 个条目。

现在,总共有 80 种致敏成分和成分群被确定,必须在化妆品上标注。这些成分,无论是合成香料还是天然精油,都必须在产品包装或容器上标明,并根据其浓度水平标明 "香精 "或 "香料",例如:"parfum "或 "aroma":

- 冲洗型化妆品(如肥皂、沐浴露、洗发水)中的含量至少为 0.01

- 在免洗化妆品(如面霜、乳液、滋补品)中的含量至少为 0.001%。

此外,还根据最新版本的《通用成分词汇》对 17 个条目进行了修订,增加了异构体,并修改了相应的化学文摘社(CAS)和欧共体(EC)编号。

经济经营者必须调整产品配方和容器,以符合新规定,并保证只有符合最新要求的化妆品才能在市场上销售。自 2023 年 8 月 16 日起,(欧盟)第 2023/1545 号法规开始生效,并将统一适用于所有成员国。产品配方、容器、产品撤出和新标签的调整可能会带来重大变化。因此,新产品的合规过渡期将于 2026 年 7 月 31 日到期,而现有产品的合规过渡期将于 2028 年 7 月 31 日终止。

在欧洲,当发现非食品消费品存在危害时,产品将被召回,并在每周更新的 "安全门 "系统中公布。2023 年 8 月 1 日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的欧洲召回情况概述如下:

危险

频率

化学危害

185

伤害危险

53

勒颈危险

24

窒息危险

20

电击危险

8

烧伤危险

7

环境危害

6

火灾危险

5

微生物危害

3

其他危害*

10

*其他危险包括视力损伤、健康危险、窒息危险、溺水危险、割伤危险和频率低于 3 的听力损伤。

产品类别

频率

身体护理/化妆品

148

玩具和儿童护理产品

32

织物 / 纺织品 / 服装 / 家纺

29

化学品

20

珠宝

11

电器

8

防护设备

7

机械

7

家用电器

6

户外生活用品

6

其他类别*

12

*其他类别包括频率低于 6 的体育用品/设备、电脑/音频/视频/其他电子产品及配件、鞋类、家居用品、配饰、汽车配件、工具和硬件、家具和文具。

通知国家

频率

意大利

108

匈牙利

54

波兰

23

立陶宛

15

法国

14

德国

12

荷兰

7

塞浦路斯

7

爱尔兰

7

捷克

7

冰岛

7

其他国家*

25

*其他国家包括奥地利、保加利亚、瑞典、芬兰、拉脱维亚、葡萄牙、丹麦、挪威和斯洛伐克,频率低于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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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ia News

中国国家标准 GB/T 8878-2023 《针织内衣》将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实施。新标准将取代 GB/T 8878-2014《棉针织内衣》。名称变更,适用范围扩大。

中国国家标准《针织内衣》GB/T 8878-2023 将取代《棉针织内衣》GB/T 8878-2014。适用范围扩大如下,标准名称由 "棉针织内衣 "更新为 "针织内衣"。

GB/T 8878-2023 标准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针织内衣,但不适用于 36 个月以上婴儿的针织内衣。它规定了针织内衣的尺寸、要求、检验、抽样规则、判定规则、产品使用说明、包装、运输和储存。

主要测试内容: GB/T 8878-2023 标准包括纤维含量、甲醛、pH 值、AZO 染料、异味、抗起球性、尺寸稳定性、耐洗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和耐汗渍色牢度。此外,还有洗涤后的外观指标。3-14 岁儿童针织内衣还必须符合 GB 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

GB/T 8878-2023的主要技术变化: 与GB/T 8878-2014相比,GB/T 8878-2023进行了多项修订,包括

新增内容:

  • 背心测量位置图

  • 天然色或漂白产品不再需要色牢度测试

  • 根据使用粘接工艺的缺陷外观对缺陷进行分级的要求

  • 超大尺寸胶水系统的标签规则

  • 起球、水洗后外观测试方法

  • 对起球和洗涤剂染色要求的改进

  • 对服装主要成分和次要成分、纯色产品的偏斜度、起球、洗涤剂沾污、洗后外观等的要求。

修订:

  • 范围

  • 对称零件尺寸偏差公差和尺寸差异公差的一些要求

  • 爆破强度和尺寸稳定性要求

  • 尺寸稳定性、色度要求(合格级)

  • 水洗后尺寸变化和外观质量的测试条件

删除:

  • 删除 "缝纫要求"

GB/T 8878-2023 的实施日期为 2023 年 12 月 1 日。

在中国,一旦发现消费品存在危害,就会实施召回,并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公布,该中心每天更新一次。2023 年 8 月 1 日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的中国召回情况概述如下:

危险

频率

安全风险 危险

64

火灾危险

23

电击危险

8

爆炸危险

6

化学危害

4

坠落危险

4

切割危险

4

微生物危害

4

烧伤危险

4

健康风险危害

3

其他危害*

11

*其他危险包括窒息危险、缠绕危险、撕裂危险、勒死危险、挤压危险、碰撞危险、吞咽危险和铅中毒危险,发生频率低于 3 次。

产品类别

频率

体育用品/装备

42

家居用品

11

织物 / 纺织品 / 服装 / 家纺

7

家用电器

7

食品接触材料

4

机械

4

防护设备

3

文具

3

鞋类

3

其他类别*

6

*其他类别包括玩具和儿童护理产品、电脑/音频/视频/其他电子产品及配件、家具和化学品,频率低于 3。

省份

频率

浙江省

28

安徽

16

河南

12

江苏省

7

湖南

7

天津

5

重庆

4

内蒙古

4

福建

3

上海

2

吉林

1

山东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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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stralia/New Zealand News

在澳大利亚,一旦发现消费品存在危险,就会进行召回,并在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网站上的 "召回和安全警报数据库"中公布,该数据库每天更新一次。澳大利亚从 2023 年 8 月 1 日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的召回情况概述如下:

危险

频率

死亡风险

10

烧伤危险

8

窒息危险

8

伤害危险

8

吞咽风险

4

窒息危险

3

火灾危险

3

电击危险

2

撕裂危险

1

碰撞危险

1

产品类别

频率

电器

6

玩具和儿童护理产品

3

机械

3

织物 / 纺织品 / 服装 / 家纺

2

汽车部件

1

家用电器

1

家居用品

1

户外生活用品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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